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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成品油市场年度行情盘点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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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是中国成品油市场备受考验一年,成品油市场身陷“内忧外患“的窘境。中国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柴油需求内在增长动力不足,但汽油消费结构单一,消费增长稳步;与此同时,外部环境也一并向国内市场施压,国际原油价格下半年急转直下,年末价格相比年初近乎折半,原油市场的利空行情作用于国内市场,国内成品油市场下半年几乎完全笼罩在悲观预期之下,国家对汽柴油价格多次调整,且汽柴油最高零售价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十一连跌。

  成品油批发价格极具趋势性的大幅度的下行进一步加重了利润从批发环节向零售环节的倾斜,同时改变了跨区域的资源流通格局。国内柴油供应过剩加剧,两大主营公司积极出口柴油缓解国内过剩压力。

  同时在这一年,各地快马加鞭进行汽柴油品质升级,国家相关部门也频频出台成品油相关的政策,为油品升级、增税堵漏、税制改革助力,保障正规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利益。

 

  ——基础面薄弱2014国际原油瀑布式下跌

  2014年上半年,欧美油价较去年同期相比,整体稳中走高,支撑油价震荡走高的主要原因是利比亚、乌克兰以及伊拉克等地的地缘政治影响。下半年,原油市场进入连跌模式,欧美油价累计跌幅近50%,造成国际油价持续下跌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全球市场石油供应严重过剩;第二,下半年以来美元指数持续上扬,并升至近四年来新高;第三,原油市场利空消息不断释放,期货市场空头头寸暴增,交易商做空浪潮重击原油期货。具体数据来看,截止12月29日,WTI近月原油期货收于53.61美元/桶,相比年初重挫41.83美元/桶或43.36%,Brent近月原油期货收于57.88美元/桶,相比年初下滑49.9美元/桶或46.3%。可以看出,年末油价相比年初几乎砍半。

  美国能源信息署、欧佩克和国际能源署以及部分投资银行连续下调2014年和2015年全球石油需求预测,显示出对今、明两年需求增长信心不足。

 

  ——成品油价格19次调整 创近年来新高

  2014年国内成品油市场进行了19次价格调整,相较2013年调价15次增加了27%,成为2009年以来调价最多的年份。其中,上调次数4次,下调次数15次,下调次数占调价次数的比重为79%,同时,在这15次下调中有11次属于连跌。2014年汽油调整幅度为每吨下调2120元,柴油调整幅度为每吨下调2295元,价格下调幅度成自2009年以来之最。

 

  ——利空笼罩 汽柴价格屡屡刷新近年来低位

  中国的经济增速连续五年放缓,对国内的成品油需求影响进一步加深。汽油因为消费结构单一,消费稳步增长,而柴油需求面广,所涉及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增长乏力,柴油总体消费几乎原地徘徊。受此影响,汽柴价格屡屡刷新近年来低位。具体数据来看,截至12月30日,全国0#柴油、国标93#汽油分别收于6339元/吨、7102元/吨,较年初分别深跌2047元/吨、2319元/。汽柴油批发价格的跌幅均超过最高零售价的跌幅。

  截至12月30日,全国0#柴油、国标93#汽油、调和93#汽油分别收于5971元/吨、6775元/吨、5445元/吨,较年初分别深跌2334元/吨、2380元/吨、3031元/吨。汽柴油批发价格的跌幅均超过最高零售价的跌幅。

 

  ——批发价超跌,批零利润分配两极分化

  伴随着国内成品油供需关系的转变,利润也逐渐从批发端向零售端倾斜,2014年这种局面体现的尤为明显。根据安迅思的汽柴油批发毛利模型测算,2014年全国0#柴油平均毛利为723元/吨,同比上涨131元/吨,全国93#国标调和汽油零售毛利为1796元/吨,同比上涨450元/吨。

  全年中柴油零售毛利的最低值为328元/吨,峰值为1102元/吨,调和汽油最低值为1180元/吨,峰值为2845元/吨。由此可见,全年来看,汽柴油的零售利润都十分丰厚。因高额的零售利润给予民营加油站底气,同时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民营加油站优惠促销升级。根据安迅思的持续追踪,华南民营油站的柴油优惠幅度在0.2-0.5元/升,而汽油的优惠幅度则在0.5-1元/升,尤其是在12月份,广东批发价深跌,部分加油站的调和汽油让利幅度一度超过1元/升。批发单位的利润情况则不容乐观。以主营销售公司为例,前三季度因批发价的跌幅超过调拨价的跌幅,主营销售公司批发利润微薄甚至亏损,而到了四季度,中石油一度通过大幅调低调拨价来刺激销售公司的积极性,批发利润短时间内曾扭亏为盈。

 

——柴油荒不再现 柴油出口量暴增

  依托于稳步的消费增速,汽油出口量同比仅小幅提升,柴油总体需求受经济低迷影响显著,国内更加关注将柴油输送至国外市场以平衡国内过多资源。具体数据来看,1-11月份,汽油累积出口455万吨,同比小增4.36%。1-11月份,柴油累积出口373万吨,同比暴增51.01%。

 

  ——汽柴油品质全面升级至国IV标准自从2013年初,雾霾天气席卷北方多个城市之后,国务院发文提出要求加速汽柴油品质升级的步伐,而后发改委发布了油品升级相应的加价标准,经过2013年油品升级取得阶段性进展之后,2014年各地油品升级继续加足马力。2014年12月31日柴油品质从国III标准升级至国Ⅳ标准。而在2013年12月31日,全国汽油品质已经完成了从国III标准到国Ⅳ标准的升级。

 

  ——多项政策密集出台,落地实施力度不足

2014马上接近尾声,成品油价格调整次数多,成品油柴汽生产比创下新低,同时,成品油市场的税费调整也是近年来最频繁的一年。

  增值税方面:2月17日,发布《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税费调整涉及到石脑油、燃料油产业,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以下称特定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以下称2类油品),且使用2类油品生产特定化工产品的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各类产品总量50%(含)以上的企业,其外购2类油品的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予以退还。其中,予以退还的增值税额=已缴纳消费税的2类油品数量×2类油品消费税单位税额×17%。6月6日,发布《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的公告》。税费调整涉及到成品油产业,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成品油经销企业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消费随方面:8月29日,发布《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税费调整涉及到石脑油、燃料油产业,规定了进一步完善以国产或进口石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消费税退税程序。11月25日,发布《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税费调整涉及到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产业,内容: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12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税费调整涉及到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产业,内容: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2014年我国经过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双税调整,使国内成品油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保障正规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利益。